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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黑涉恶案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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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11-2 20:14:2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年2月7日,几名青年男人俄然来到良庆区大塘镇乡民韦某家中索要赌债。因韦某不在家,这几名男人便将韦某14岁的女儿强行拉上一辆黑色轿车后脱离。
  韦某的女儿被带到大王滩水库邻近山林,被不合法拘禁长达6小时。其间,这伙人运用暴力手法拍照女孩的裸照和裸体视频,并向韦某及其家人电话勒索3万元,手法极端恶劣。韦某家人觉得事态严重,遂报警求助。
  接到报警后,良庆区公安分局刑侦归纳大队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。经查,韦某因赌博欠下巨额赌债,被赌场放贷人员屡次上门追讨,在寻觅韦某未果的情况下,参加追债的人员不合法拘禁了韦某的女儿。
  为查明该作案团伙的安排架构,良庆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,屡次前往大塘镇、南晓镇、那马镇走访调查。在把握确凿证据后,3月14日,专案组兵分三路,一起收网抓捕,共抓获涉案人员13人,现场还解救出一名被不合法拘禁、逼迫卖淫的少女。
  至此,一个不合法制作枪支进行要挟恫吓,开设赌场并通过抽水、放高利贷方法牟利,在那马镇村道上设置路障向路过泥头车勒索资产,安排、逼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。
  该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安排由犯罪嫌疑人苏某成建立,总部设在良庆区那马镇苏某成家中,总部成员有20余人。该团伙还建立分社开展成员,由苏某成指挥和安排施行掠夺、聚众斗殴、欺诈、不合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  本年6月,该团伙涉案成员悉数被警方抓获归案。专案组民警在苏某成的居处搜出克己枪支13支、砍刀33把。两名遭到损害的女受害人也向公安机关指证该团伙的犯罪事实。
  10月29日,该涉黑案件在良庆区法院公开审理。公诉机关认为,苏某成等人的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沛,应当以安排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安排罪、掠夺罪、不合法制作枪支罪、不合法持有枪支罪、聚众斗殴罪、安排卖淫罪、帮忙安排卖淫罪、逼迫卖淫罪、强奸罪、欺诈罪、开设赌场罪、不合法拘禁罪、敲诈勒索罪分别追查刑事责任。由于该案杂乱,法院将择日宣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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